为进一步落实高新区学校安全管理 “一岗双责” 工作,加强管理,严密防范,最大限度杜绝并妥善处置学校突发事件。学校每个教职员工,既要对自身业务工作负责,也要对本职范围内的各项安全工作负责。结合各校实际,制定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度。
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组 长:范永杰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
副组长:左强
负责指导安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及落实相关工作。
成 员:全体行政干部、安全监督员及年级组长
二、学校各室安全职责
1.办公室负责人 :学校档案、师生信息及网络、舆情、宣传报道安全。
2.安全办负责人:负责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工室日常工作。制定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安全工作总结。学校安全工作协调、资料报送,协调学校周边环境安全的治理、交通等安全事项。
3.德育处责任人:寄宿生安全管理、学生行为安全教育,学校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及各类学生活动安全。
4.教务处负责人 :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常规安全、各类考试安全及实验室操作和管理安全。
5.后勤处负责人:学校校舍安全、食堂安全、公共设施设备安全、卫生防疫安全、用电用气用水及消防等设施设备安全。
三、教职工各岗位安全管理职责
教职工为工作岗位职责范围内安全工作具体责任人。
1.班主任教师:加强对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把安全工作细化到学生的日常生活、学习的每个环节;正确、及时处理偶发事件,课堂内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遇到安全事故,在实施救护工作的同时,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在集体活动、集会中,必须全程参与管理学生安全;对有安全隐患的人、事、物,要采取积极行动,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不能解决的,应及时报告校领导;关心班级学生健康成长,实施寄宿生安全教育和管理以及学生往返的安全管理。
2.科任教师:确保课堂教学安全,杜绝教学事故的发生。协助班主任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学校规章制度,切实履行安全工作职责,上课不迟到早退和旷课,自始至终不离开学生,及时清点学生到堂情况,掌握学生动态(包括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各种隐患,采取相应方式处置和报告。
四、工作制度
1.实行分部、分包管理制度。领导小组每个成员必须认真做好所承包的安全稳定工作,教职工对自己所承担的工作要认真负责,落实岗位责任制。
2.督导检查制度。领导小组每个成员对所承包项目随时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清除隐患。
3.例会制度:每周五每月月底分别召开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分析总结阶段性工作,通报本校安全工作情况,随时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