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上级教育、卫生部门对于学校卫生工作的要求和学校工作计划,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每学期(学年)学校卫生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按照学校卫生工作计划,指导和协助有关部门对学校师生、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3.协助作好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监管食堂工作,负责食堂工作人员晨检,监督检查食堂环境治理和药物消杀工作,监督食堂进货渠道及索证情况。负责食物试尝和留样工作,监督食堂不使用、销售腐化变质、过期食品。
4.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接受学生心理健康咨询,通过广播、墙报、健康讲座、宣传栏等形式,加强学生食品卫生、饮用水安全和疾病防治知识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5.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组织动员学校师生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预防接种。
6.积极做好肥胖、视力低下、沙眼、龋齿、蛔虫、贫血等学生常见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正工作,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定期做好学生体检工作。
7.负责学生、教师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及疫情报告,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8.建立师生体质健康卡建档制度,完善师生个人健康档案。
9.对学生的学习环境、学习负担、卫生设施、食宿状况、运动安全等学校的一切教育活动实行医疗卫生监督,协助学校制定改善学习环境和卫生环境的有效措施,并进行督促、检查。
10.监督检查校园内环境治理和药物消杀工作,,定期检查学校卫生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
11.不断钻研业务,提高医疗技术水平,能够处理师生在校突发病和一般外伤的初步治疗工作。对危、重病人,要与有关人员一起护送到医院和拨打120。
12.开展学校爱国卫生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环境治理及美化绿化工作。
13.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