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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中小学实验室管理细则及附件

成都市麻豆视传媒app官方 2004-06-0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市中小学实验室装备管理,积极推进素质教育,特制定《成都市中小学实验室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 实验室是学校加强基础知识教学和基本技能训练,完成教学大纲、教材任务,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物质基础和必备条件。学校必须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利用这些条件,开展教育、教学和各种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启迪他们的智慧,提高他们的操作能力和科学素养,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在充分发挥实验室育人作用的同时,应结合当地实际,发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这是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一项经常性的管理工作,必须常抓不懈。

第三条 技术装备是学校办学的基本条件,学校要随着科技的进步,经济的发展及教学和教材的改革,做好剔旧和更新换代工作,以逐步提高学校的装备水平。中小学教学仪器的配备,应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颁发的教学仪器配备目录执行。职业中学(文化课)和中等师范学校参照执行。特殊教育学校应根据不同的教育对象及办学规模配备必要的设施装备。装备部门和学校应遵循国家的采购政策,择优购置教学设备、器材,反对不正之风,严禁不合格产物流入学校。

第四条 自制教具是师生动手动脑的一项创造性的活动。它既为直观教学提供条件,填补现行教学仪器的不足,又能开拓更新教具,各级教育领导应该重视这项工作,做到有计划、有要求、有检查、有成果。对好的自制教具的制作者,应给予适当奖励。

第五条 各级部门在督导评估学校时,应把实验室的教育技术装备作为一项重要的评估内容一并进行评估。教育技术装备不合格的学校,不能认定为合格学校。


第二章 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


第六条 区(市)县政府、教育局在按规划、按川教基[2000]第20号《四川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完成教育装备任务的过程中负责安排和筹措资金,起组织领导和保障作用。按照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原则,各级政府、学校都应有与学校规模相适应的经费投入,并在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基础上,全面规划、统筹安排、专款专用,以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

第七条 各级教育技术装备部门是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的负责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和管理的职能机构。基建、计财部门应会同技术装备部门,按《标准》把好用房和设施建设的质量关;技术装备部门应与人事、基教、教研等部门配合,落实实验室管理人员的配备、培训和开展实验技术研究及教学活动。

第八条 学校应加强对实验室的领导和管理。学校应有校长分管实验室工作,教导主任具体负责日常教学、教研工作。有条件的学校应有机构统一管理,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经费落实,及时解决各种具体问题。

第九条 各级领导、学校应切实抓好实验室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学校实验室管理人员的配备应达到《标准》要求。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具有与学校类别、规模相适应的学历和评聘相应的技术职称。现在岗的实验室管理人员中学要求达到专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小学达到中专以上学历或具有小学中级以上职称。新上岗的实验室管理人员高完中应达到本科学历,单设初中应达到专科以上学历,小学应达到中专以上学历。

第十条 实验室管理人员在教育教学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各级领导和学校在政治上要给予关心,工作上给予支持,在职称评聘、晋级、进修、评选先进、住房等方面应与教师同等对待;合理计算他们的工作量;解决所需劳动保护和专业保健的用品及补助;坚持实行培训合格上岗制度。经过考核不合格,确实不能胜任工作的要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 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加强政治学习,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技术和业务,提高管理能力,充实更新知识,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有过硬本领,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实验室管理人员有应履行如下职责:

1、努力钻研大纲、教材,熟知各项实验的目的、要求和实验方法,协助教师辅导学生实验。

2、在学科教研组的领导下制定学期实验计划,做好各项实验前的准备,保证实验顺利、安全、准确地进行,达到最好的实验效果。

3、熟悉本科教学仪器的用途、性能、结构、使用和保养方法,做好仪器的维护保养工作,使之保持良好状态。

4、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经常保持实验室设备及其它设施整洁完好。做好仪器设备的分类、建帐工作,做到帐物相符。及时合理地向上级申报教学仪器年度需要计划。

5、懂得一般仪器制作的基础工艺,独立或协同科任教师进行教具制作,弥补仪器不足,多开实验,更好地为教学服务。


第三章 实验室建设


第十二条 各级各类学校的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数量,实验设施设备数量,教学仪器配备等方面的要求必须按照《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新建实验室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要求设计施工。实验室和仪器室要做到采光充分,供电合理,实验室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配备消防设施、采用毒品柜双人双锁管理制,上下通水,排风良好。通风不良的实验室,不能进行化学实验。

第十四条 每间实验室应按《标准》配备实验桌、凳、柜等项设备。实验室设备要讲求科学、规范、适用,按标准制作。《学生实验规则》(见附件一)、《实验仪器室规则》(见附件二)应装框上墙。学校领导要教育并监督师生员工严格执行规则。

第十五条 任课教师应预做演示实验,并在演示实验课前三天,分组实验课前一周填写《实验通知与情况记录表》(见附件三)后书面通知实验管理人员。改革、创新的实验和重难点实验应填写《实验记录表》(见附件四)。《实验通知与情况记录表》和《实验记录表》交于各科实验室管理人员后按学期分别汇总成册,以利于实验室建立实验档案,积累资料,总结经验。

第十六条 学校要做好组织工作,改善管理,积极创造条件,开放实验室,以利于学生进行探索性实验和复习实验。

第十七条 实验室安全应列入学校管理目标,落实责任,做好安全保卫措施,防火、防盗、防毒、防止其他伤害事故。仪器保管室要有防护措施,建立值班、保卫制度。定期检查实验室的安全设施,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解决。


第四章 教学仪器科学管理


第十八条 教学仪器是国家财产,是保证教学顺利进行的重要物质条件。学校领导要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爱护教学仪器的教育。

第十九条 各科实验室应有《教学仪器明细帐》(见附件五),调入和购入的实验设备、教学仪器,都要按照调拨单或发票开列的物资项目清点,并按规定记入实验室的教学仪器明细帐。

第二十条 维持实验正常开展所需的实验消耗性材料应建帐记入《实验消耗材料流水帐》,加强管理,每年度汇总核销一次。

第二十一条 教学仪器柜应分学科编号。每柜应有《仪器柜卡片》(见附件六)。仪器柜卡片填写规范,贴放整洁合理。

第二十二条 实验室财产每学期应清点一次,每学年盘存一次。做到帐、物、卡相符,帐帐相应,根据需要及时补充。

第二十三条 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对教学仪器进行常规保养,按不同性能与要求做好储存工作,以保持教学仪器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对损坏的仪器要及时修复,以延长使用年限。

第二十四条 严格建立执行借还登记制度。在不影响实验正常开出的前提下,教学仪器和设备外借时,应凭单位介绍信经教导处批准,到实验室办理借物手续,由总务处签证,方可携出学校;本校师生课外实验需要借用教学仪器和设备,亦应办理借物手续,限期归还(见附件七)。

第二十五条 严格建立执行赔偿制度。设备和仪器、器材与药品是国家财产,应严加爱护、节约,如有人为损坏、遗失和浪费,应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分别作适当的处理和赔偿,并作好登记(见附件八)。

第二十六条 实验设备、仪器的报废报损,需按申请、审批、注销的程序办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各区(市)县教育技术装备部门及学校应按时填报实验室基层年报表,如实反映学校实验室的建设、管理和效益等情况。

第二十八条 对于认真贯彻执行本细则,做好实验室建设、管理和教学研究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奖励。对于违反本细则,造成严重损失的单位和个人,除批评教育外,要赔偿损失,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自下达之日起执行。


附件:1、学生实验规则

2、实验仪器室规则

3、实验通知与情况记录表

4、实验记录表

5、教学仪器明细帐

6、仪器柜卡片

7、实验设备器材借还登记表

8、实验设备器材赔偿登记表


成都市教育局


二翱翱二年六月七日






附件一:


学 生 实 验 规 则


一、实验前应根据教师指导做好准备,了解实验目的、内容和实验步骤。实验后应按要求独立完成实验报告。

二、遵守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做与实验无关的事,保持实验室安静和良好秩序。

叁、进入实验室应在指定位置就位,清点实验仪器和材料,发现不足立即报告教师。实验结束应及时清点、整理,向教师报告。

四、严格执行实验操作规程,树立安全意识,防火、防毒、防止触电事故。发现问题立即报告教师,确保实验顺利和安全。

五、杜绝浪费,节约水电、材料。爱护仪器、设备。损坏公物应主动报告和赔偿。

六、实验室的一切物品未经实验室工作人员许可,不得任意取用或带走。

七、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爱护卫生,不乱扔东西。每次实验后应认真清洁实验设备和实验室。








成都市教育局


二零零二年六月





















附件二:


实 验 仪 器 室 规 则




一、帐物清楚、相符。实验仪器的购入、调入、调出应按规定建立教学仪器明细帐,每学期盘点核查一次。


二、注意安全。配备消防设施,通风防盗,剧毒药品应专柜存放,防止事故发生。仪器、器材、药品定位定柜科学存放。仪器柜卡片贴放规范整洁。


叁、确保教学需要。任课教师应预做演示实验,并在演示实验课前叁天,分组实验课前一周书面通知实验管理人员。实验管理人员应在课前认真准备好仪器、材料和药品。


四、任课教师应认真做好实验情况记录工作。各种记录资料按学期分别汇总存档,妥善保管。


五、搞好维护保养工作。严格按照说明书对实验仪器进行科学的维护和保养,使其经常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六、严格建立执行借还制度。在不影响实验正常开出的前提下,教学仪器借出仪器室应办理借物手续,限期归还。


七、严格建立执行赔偿制度。设备和仪器、器材与药品是国家财产,应严加爱护、节约,如有损坏、遗失应予赔偿。


八、实验仪器、设备的报损报废,需严格按照申请、审批和注销的程序办理,不得任意处置。




成都市教育局


二零零二年六月











附件三: 实 验 通 知 与 情 况 记 录 表


通知时间: 年 月 日 年级: 科目: 教师: 周次:


实验名称 实验类别


实验器材


预作时间 开设组数


实验时间 班级 实 验 情 况 记 录 备注


























教导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实验教师签字:








附件四:


实 验 记 录 表


教师 年 月 日


实验名称 实验目的


实验原理


仪器材料


说 明 装 置 图 或 照 片
































附件七: 实 验 设 备 器 材 借 还 登 记 表


借物时间 设备器材名称 规格 数量 借物人 还物人 归还时间 归还情况 验收人






















学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八: 实 验 设 备 器 材 借 赔 偿 记 表


时间 设备器材名称 规格 数量 原因 赔偿金额 赔偿人 经办人
























学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