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我校应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及时有效预防和控制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全面提高学校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促进我校应对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维护校园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学校和广大师生生命健康安全,我校根据高新区教育主管部门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安排,结合我校自身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物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四川省<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办法》、《成都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二、工作原则
按照“统一领导、校长负责、部门协调、各方联动”的食品安全工件机制,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序,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各部门、各年级按照本预案规定,落实各自职责,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态发展,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叁、机构设置及其职责
(一)食品安全卫生事故协调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范永杰 校 长
副组长: 谢世君 副校长
左 强 副校长
李 飞 副校长
成 员:各中层干部及年级组长
职 责:在区教育处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指导、组织、协调好全校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置工作。
(二)食品安全卫生事故协调处置工作组
组 长:李 飞(副校长)
副组长:朱万纲 李俊灵
成 员:韩厅明(食堂管理员) 李兰(购买服务经理) 李志辉(校医)以及各班班主任、全体教师
职 责:
1. 各班班主任配合学校负责本班的应急处置工作,学校一旦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件,各班班主任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摸清情况,立即向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协调处置领导小组汇报。
2. 立即停止食物供应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相关部门。
3. 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协助做好病人的救治工作。
4. 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食药监部门处理。
5. 积极配合食药监部门、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样品。
6. 维护班级学生的秩序,负责维护全校师生的秩序,避免引起混乱。
7. 全校教师都必须服从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做到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及时组织人力、物力全力投入救援处置工作。
8. 配合食药监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